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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文化厅发布的《关于下发< 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暂行管理规定>暨开展首批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赣文人教字〔2015〕4号),现将申报首批研究型、开放式的省级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北京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引, 以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核心,把艺术科研的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2.学科特色突出。具有符合重点研究基地研究任务所要求的地域资源优势、学科优势和科研成果优势,研究方向明确,重点突出。
3.人才结构合理。首席专家应在省内外具有重要学术影响,能吸引一批与重点研究基地研究方向相关的省内外专家学者,并有一批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骨干,构成合理的人才梯队。
4.科研实力雄厚。科研整体水平居省内领先地位,在省内外相关研究领域中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和声誉,产生过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并能够组织举办全省性学术活动。
5.科研条件良好。有固定场所和开展科研活动必备的基础条件。主办单位有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以扶持,确保每年的科研项目资金投入。
6.管理措施到位。制订和实施学科建设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科学、规范、系统的管理规章制度。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评审条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1.由申报部门提出申请,现有的基地不能重复申报,附申请相关资料;
2.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优势等进行评审,提出入围单位建议名单;
3.组织专家对入围单位进行答辩;
4.专家投票,确定建设单位;
5.公示,挂牌。
三、申报要求
1.根据《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暂行管理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申报部门认真填写《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书》,于5月27日(星期三)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2.报送材料包括《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书》3份,1份电子文档。首席专家及骨干成员代表性成果(封面、目录、正文)、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汇集成册,胶装一式3份。
3.申报部门准备好PPT文档,答辩陈述时使用。
联系人:李 斐
联系电话:0791-87118826
邮 箱:350371696@qq.com
附件:
《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书》
科研处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