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组织申报2016年度江西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江西中医药大学科研处 发布日期:2016-05-24 浏览:

 

关于转发组织申报2016年度江西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校属(附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等顶层设计,服务科学决策,支撑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江西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精神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将于近期启动2016年度江西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具有研究能力的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均可按规定申报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暂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二、研究领域

各申报单位应按照《2016年度江西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自行设计项目的具体题目和研究内容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1.在研或未完成结题(包括结题未通过)的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2.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已经立项的,作撤项处理。

3.软科学研究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017年10月31日。

4.为进一步提升软科学研究水平,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所申报项目已有研究成果的检索工作,在深入了解已有软科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性研究。

 四、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实行书面申报的方式。各申报单位请登录江西省知识产权局网站(www.jxipo.gov.cn)下载资料,按照有关要求填报《江西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

2.申报人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同一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省直有关部门为项目申报主管单位,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本计划项目。为保证申报工作质量,各主管部门对推荐项目进行初评,按课题质量排序,填写报送项目汇总表并盖章。每个部门原则上申报上限为3项。

3.各申报部门请于2016年6月8日前,将《江西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4份及电子件报送我校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吴亚芬

电话:87118022,15879189606

邮箱:yafen1104@163.com

附件:1.2016年度江西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16年度江西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

                科研处

                       2016年5月24日

Copyright @ 江西中医药大学科研处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