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江西省社联关于开展推选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专家、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优秀社科普及宣传基地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江西中医药大学科研处 发布日期:2016-08-26 浏览:

 

 

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江西省社联关于开展推选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专家、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优秀社科普及宣传基地活动的通知》(赣社联发201619号)文件通知。省委宣传部、省社联研究,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专家、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宣传基地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及条件

(一)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专家

在我省工作,专职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宣传普及的优秀社会科学专家和实际工作部门的优秀社科理论专家,均可推选。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社科普及宣传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科专家学者;

2.热心社科普及工作,求实创新,甘于奉献,紧密围绕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发展和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社科专家学者;

3.长期从事科普创作、科普理论研究、科普教育,以及各类科普宣传活动且有一定影响的社科专家学者;

4.社科普及宣传周社科大讲堂、学术交流等社科普及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社科专家学者。

(二)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

在我省从事社科普及的工作人员,以及热情支持社科普及工作的个人(基层一线直接参与社科普及组织工作和宣传工作的个人优先),均可推选。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社科工作者;

2.热爱社科普及事业,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好的社科工作者;

3.社科普及宣传热情高,组织、协调、参与“社科普及宣传周”、“社科大讲堂”、学术交流等相关社科普及活动,且表现突出的社科工作者。

(三)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宣传基地

从已获命名的江西省社科普及宣传基地中推选。

1.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办事机构落实;有专人负责社科普及宣传基地的运行和管理;社科普及工作经费投入有保障;

2.经常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科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3.能积极完成省社联交办的工作任务,在开展社科普及活动方面表现突出。

二、评选名额及表彰奖励

全省评选10名以内“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专家”、10名以内“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和10个以内“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宣传基地”。

对荣获“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专家”和“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和“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宣传基地”称号的个人和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从中遴选出部分单位和个人参选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专家、社科普及工作者和人文社科普及基地

三、报送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组织评审、社会公示的方式进行,实行差额评选。

1.凡申报参评者,均需填写相应的申报表(表格可在附件下载)。

2.申报参评“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专家”的,各推荐部门还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撰写或编写社科普及读物的相关材料和举办社科讲座、专题报告等照片、音像、文字材料,并附上申报人的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和照片(照片还需提交电子文档);

申报参评“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需附上申报人的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和照片;

申报参评“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宣传基地”,需附上基地简介及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的相关材料(文字材料、照片或音像资料等)。

以上材料,需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均为一式7份。所有材料(含电子版)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日。

3.各申报部门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四、联系方式

联系 人:李    斐

联系电话:0791-87118826

电子邮箱: 350371696@qq.com

 

附件:1.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专家申报表

2.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申报表

3.江西省优秀社科普及宣传基地申报表

 

 

科研处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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