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西中医药大学2016年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江西中医药大学科研处 发布日期:2016-10-12 浏览:

 

校属(附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鼓励和支持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及科技人员开展研究,培育国家级、省部级及横向课题。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16年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项目申报者自由选题,鼓励原创性和开拓性的基础研究;鼓励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良好预期前景的应用研究。课题论证要突出理论创新、方法创新。

二、资助额度及注意事项

(1)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5万元,分三年资助;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资助2万元,分二年资助

(2)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经费分年度资助,申请人所申请后立项的课题已获得其它渠道经费资助,资助金额人文社会科学类达0.5万元,自然科学类达1.5万元,博士科研启动基金将不再进行资助。

(3)在职委托培养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前期获得项目资助且经费获得人文社会科学类达0.5万元,自然科学类达1.5万元,本次博士科研启动基金将不再进行资助。

三、申报对象及要求

1.申报对象:

学校2016年1月1日后引进及在职委托培养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2.要求:

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研究成果所发表学术论文等应标注“江西中医药大学科研基金资助”。

四、材料报送和时间要求

1.项目申请人按照申报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申请表。其中,自然科学类课题请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课题申报(合同)书—自然科学研究》(见附件1),人文社会科学类课题请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课题申报(合同)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见附件2)。

2.项目申请书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加盖部门公章后统一报送,各单位填写好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及申报汇总表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稿发至350371696@qq.com

3.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按时完成审核和材料报送。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      斐

联系电话:0791-87118826

电子邮箱:350371696@qq.com

 

科 研 处

2016年10月12日

 

 

附件:

1.《江西中医药大学课题申报(合同)书—自然科学研究》

2.《江西中医药大学课题申报(合同)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3.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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