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江西中医药大学科研处 发布日期:2017-09-21 浏览:

 

 

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据赣科协字【2017】173号文件,江西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并在获奖者中评选“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为做好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推荐条件,保证推荐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要求,组织推荐候选人填写书面材料,并制做电子版材料,书面材料与电子版材料须保持一致。

(一)书面材料

1.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部门评审组专家名单以及确定推荐的人选等。推荐情况报告须加盖部门公章。

2.《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13份,其中原件3份,复印件10份。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

  3.有关附件材料2份(装?┏刹幔?0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4.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二)电子材料

1.《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和有关附件材料;

2.《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

(三)报送时间、方式

各部门、各单位请于2017年9月28日前提交候选人《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电子版、《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纸质版一式13份(原件3份,复印件10份)、有关附件材料纸质版2份(装订成册)至科研处。
      学校科协评审小组评选出2名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报江西省科协,另行通知系统填报及正式材料报送要求。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潘玲玲  周翔
      电 话:0791-87118826
      电子邮箱: pengling2003001@163.com

附件:1.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doc

2.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汇总表.doc

 

 

                             科研处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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