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中医药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江西中医药大学科研处 发布日期:2017-09-26 浏览:

 

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期组织开展中医药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

1.申报的范围为省内从事中医药某领域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创新平台,主要包括:中药及相关产品开发、中药饮片加工炮制技术、中药材繁育推广技术、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等发向。

2.申报的基本条件和要求详见《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赣发改高技【2013】478号)。

3.请各部门、各单位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附件1、2要求编写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方案,并严格审查,择优推荐。推荐申报文件和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附件3)、电子文件(附表用Office Excel格式吧,采用光盘报送方式)及建设方案等纸质材料一式3份,于10月9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二、关于创新能力项目资金申请

1.重点支持中医药创新平台建设本行业领先的、能为我省中医药行业及企业开展关键性技术研发提供支撑研发基础设施、工程试验设施、系统集成检验平台等提升研发条件的项目。支持方式主要是针对项目建设中新购的研发以及工程试验设备进行资金补助。

2.申报范围:(1)已经批复认定的中医药领域国家、国家地方联合、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对已经获得过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创新平台,要在已获支持项目完成后,可以通过新项目申报;(2)今年拟申报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也可同时申报创新能力建设资金。

3、申报支持的项目必须是已经属地发展改革部门备案且在建或年内能开工建设的项目。

4、请符合条件的创新平台,按照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4)的要求,认真做好报告的编写工作,并对报告内容及相关附件进行核实,负责确认其真实性。

5.请各部门、各单位将推荐申报文件、专项项目申请表(见附件5)、电子文件(附表用Office Excel格式吧,采用光盘报送方式),及建设方案等纸质材料一式3份,与2017年9月29日前送科研处。

联系人:潘玲玲 周翔

联系电话:0791-87118826   18970884721

 

附件:1. 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方案编制提纲

      2. 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现有平台基本情况表

      3. 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

      4. 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5. 创新能力中医药专项项目申请表

 

 

 

科研处 

201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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