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南昌市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通知

信息来源:江西中医药大学科研处 发布日期:2017-09-28 浏览:

 

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大力推动社科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根据南昌市科学技术局洪科字[2017]158号文件精神,现将南昌市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常开展人文社科研究及应用对策研究活动、驻地在南昌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下列组织、机构均可申报。

(一)教育教学机构(包括中专及职业院校、高等院校、党校、干部院校等);

(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包括民办社科研究机构);

(三)其他有条件开展人文社科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活动的部门和机构(包括党委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会协会等)。

二、申报条件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密联系南昌改革发展的实际,积极组织开展社科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着力推出有理论深度、有创新价值、有实际用度的研究成果,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为打造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南昌样板”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

2.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人文社科研究及应用对策研究活动。

3.能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积极承担人文社科研究及应用对策研究任务,并在我市理论研究和咨政服务中作出了优异的成绩,发挥了示范作用。

4.具备进行人文社科研究及应用对策研究活动所需的硬件和软件条件。

5.申报单位重视人文社科研究及应用对策研究活动,并把该项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和目标。

三、申报方式和认定程序

1.南昌市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实行自愿申报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直接向南昌市社科联(院)申报。

2.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南昌市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申报表>》(见附件),于10月30日前提交电子版《申报表》,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表》(A4版、双面印制、骑马订,3份)签字盖章后送至南昌市社科联(院)社科综合处。

3.各申报单位需交送相关PDF格式的证明材料(如同一项有多份证明材料,请使用AdobeAcrobat软件将多个PDF文件组合为1个PDF包文件后送交)。

4.南昌市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认定实行“好中选优”的原则。南昌市社科联(院)根据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认定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并通过现场考察、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申报单位的相关情况后提出具体认定意见,经市社科联(院)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提出认定名单。

5.经初步审批认定的南昌市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将由市社科联(院)负责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公示的南昌市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由市社科联(院)命名,并颁发牌匾。

申报工作联系人:刘为勇,郭建斌电话:0791-83885779,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发至:793507292@qq.com

 

 

附件1  南昌市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申报表

附件2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洪科字[2017]158号文件

 

科研处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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