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九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江西中医药大学科研处 发布日期:2017-10-18 浏览:

 

校属(附属)各单位、各部门:

第十九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17年11月16日至21日在深圳市会展中心举办。为做好本届高交会我校的相关工作,推动参展各项任务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展项目产品的运输

1.本届高交会江西展厅采取整体特装方式布展,以实物产品展示为主,由省科技厅从征集到的项目中择优筛选重点参展项目进行展示,并负责具体通知。

2.省科技厅牵头组织重点参展项目展品(以下简称展品)在南昌市与深圳市之间的往返运输,负责联络重点参展项目单位,协调展品按时起运、布展、撤展、回运等工作,展品运输费用及展板制作费用由省科技厅承担。省直有关单位、省属有关高校院所、各设区市科技局及相关单位协调督促本地区(部门)推荐的参展单位做好展品运输工作。

3.所有展品须于10月30日前运送到指定地点,以便省科技厅统一装运,展品暂存地点:南昌市北京西路省政府大院南一路7号(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

4.如有特殊情况,须与省科技厅经办人员协调后,展品可由参展单位直接运往会展现场或者从会展中心运回参展单位,开具正规运输发票,并于展会结束后的一个月之内送至省科技厅报账。

5.如展品有特殊安装或布展需求的,参展单位应及时主动告知省科技厅经办人员,以便提前做好展厅设计,保障展品现场顺利安装及布展。

二、    证件办理

1. 人员证件。本届高交会证件分贵宾证、嘉宾证、会务证、参展商证及记者证等5类证件。各类证件颁发范围如下:

(1)  贵宾证范围:副省级以上领导。

(2)  嘉宾证范围:省参展筹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领导、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以及其他单位副厅级以上干部。

(3)  参展商证:重点参展项目单位的宣介人员,每个单位1-2人。

(4)  会务证:省参展筹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人员,每个单位1人;各设区市科技局的领导及工作人员,每个单位1-3人。

(5)  记者证:随江西组团跟踪报道高交会的我省新闻工作者,该证由省新闻办与深圳外宣办具体负责联系办理。

2. 车辆证件。

根据深圳交警管理部门最新规定,高交会期间深圳市所有道路非深号牌车辆在工作日7:00-9:00,17:30-19:30禁止通行,违者罚300元并扣3分。为保障我省相关单位顺利参展,省科技厅将联系高交会组委会统一办理我省参展车辆在11月16日-21日的临时通行许可证。

3. 办证材料

(1)  申办人员证件需填报《高交会证件办理申请表》(见附件1)。

(2)  申办车辆证件需填写《非深圳号牌车辆临时通行证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交车辆行驶证正本的正反面照片(含车辆外观、车辆信息)、副本(加盖年检印章页)的电子版资料,3张照片均为JPEG格式,打包到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对应申请表序号及车辆号码。

(3)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需求报送人员证件和车辆证件办理信息,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汇总辖区内人员证件和车辆证件办理信息,并于10月22日之前将办证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    住宿安排

为做好高交会期间省政府代表团、省筹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科技局等相关人员在深圳的住宿等服务保障,省科技厅联系安排了相关协议酒店,需要统一安排住宿的单位请于10月22日前将《高交会期间人员住宿安排回执》(附件3)发至联系人电子邮箱,并致电落实。

联系人:吴亚芬

电话:87118022

邮箱:yafen1104@163.com

 

附件1   高交会证件办理申请表

附件2   高交会期间非深圳号牌车辆临时通行证

附件3   高交会期间人员住宿安排回执

 

 

 

 

                                        科研处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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