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推荐2018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及时宣传高等学校重大科技成果,充分展示高校在我国科技创新方面的进展,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决定继续开展“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工作,现将2018年度项目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 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奖励、鉴定等佐证材料)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时间要求
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 ,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索引和引用证明,论文、专利、奖励、鉴定等复印件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一式3份。于10月29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潘玲玲,联系电话: 0791-87118826
邮箱:53852750@QQ.com。
附件:1.《关于推荐2018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
第七届科技委委员、学部委员推表
科研处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