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江西中医药大学科研处 发布日期:2021-01-05 浏览:
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为规范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严肃处理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评审环境和风清气正的创新生态,科技部研究制定了《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现转发给各部门、各单位,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
科研处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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