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
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科技部下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57号),与我校相关的有“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和“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重点专项。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支持方向
(一)“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重点专项
本专项将在共性关键技术和示范应用2个任务部署启动 18个项目,安排国拨经费总概算约 1.8 亿元(其中,方向 1.1~1.9为青年科学家项目,国拨总经费不超过4500万元)。分别为:
1.共性关键技术
1.1 滚动轴承基础物理参数检测技术
1.2 滚动轴承装配基础与智能装配方法
1.3 高功率密度液压元件摩擦副寿命预测与延寿设计
1.4 高性能液压阀性能在线监测与智能控制
1.5 齿轮传动系统多维信息感知及智能运维
1.6 基于二维材料的柔性应变传感器阵列
1.7 高灵敏磁电阻传感器
1.8 高灵敏 MEMS 三维电场传感器
1.9 硅基厚金属膜制造工艺基础
1.10 分布式独立电液控制系统关键技术
1.11 工业测控高精度硅基压力传感器关键技术
1.12 工业机器人减速器状态监测传感器关键技术
1.13 开放式数控系统安全可信技术
1.14 智能网联工业控制安全一体化增强技术
1.15 典型流程工业信息安全防护关键技术
2. 示范应用
2.1 动力系统关键传感器开发及示范应用
2.2 动力电池组控制安全传感器开发及示范应用
2.3 医疗影像装备关键传感器开发及示范应用
(二)“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重点专项
本专项拟围绕工业互联、 工业智能和工业软件等共性关键技术, 按照共性关键技术类的布局启动不少于 22 个项目, 全部为青年科学家项目, 拟安排国拨经费总概算 1.1 亿元。分别为:
1. 共性关键技术
1.1 工业边缘计算系统级建模语言设计与工具研发
1.2 基于区块链的可信工业互联网关键技术
1.3 场景驱动的产品生态数据空间设计理论与方法
1.4 工业大数据驱动的产品质量智能管控理论和方法
1.5 制造业产品生命周期价值链多维数据空间及服务理论
1.6 工程知识与数据融合驱动的复杂产品一体化智能设计方法
1.7 几何驱动的建模—分析—设计一体化技术及工具
1.8 智能生产单元人机交互与自主协同控制技术
1.9 数据/模型混合驱动的生产线智能协同与自主决策理论
1.10 基于增强现实的可视化智能装配关键技术与算法
1.11 数据驱动的多价值链群智协同服务技术与方法
1.12 基于云边环境的智能装备精准运维大数据分析技术
1.13 极端服役功能驱动的超大型结构极限轻量化智能设计技术及软件
1.14 工业智能软件敏捷开发理论与方法
1.15 智能制造执行系统中生产设备统一信息建模、 智能感知及动态集成方法和使能工具
1.16 面向增材制造的多物理场耦合优化方法研究及工具开发
1.17 大型复杂颗粒—流体系统的高精度建模优化关键技术研究与软件开发
1.18 面向网络协同制造的开放性知识融合与服务技术
1.19 离散智能车间制造资源自适应动态集成方法及优化运行支持技术
1.20 支持增量集成的装备 CAE 开源软件理论与方法
1.21 自由曲线曲面设计与求交理论与方法
1.22 面向工业互联的智能制造管理软件快速构建方法
以上任务国拨经费总概算约2.9亿元,实施周期为2021年—2023年。具体研究内容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1.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鼓励青年科技工作者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强化目标导向、需求牵引,积极牵头申报青年科学家项目及其他项目(课题),大胆探索新路径、新方法,更好服务于专项总体目标实现。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8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4.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6.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三、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8:00至5月10日16:00。
2. 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5月17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业务咨询电话:
(1)“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31、68207732
(2)“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87
附件:
1.“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2.“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科研处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