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与科技公共服务工程的通知
校属(附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 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16〕11号)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15〕15号)任务,积极推进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推动学会拓展科技公共服务领域,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不同形式高质量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中国科协组织开展2016年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与科技公共服务工程。现将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各有关单位根据《2016年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与科技公共服务工程申报指南》(附件1)组织申报。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见附件2);
2.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一式两份);
3.申报材料应按上述顺序合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经费预算应符合中国科协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详列测算依据。报送材料应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申报指南由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负责解释。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亚芬
电话:87118022,15879189606
邮箱:yafen1104@163.com
附件1. 2016年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与科技公共服务工程申报指南.doc
附件2. 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与科技公共服务工程申报书.doc
科研处
2016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