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附属)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42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水平,依据《江西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赣科发财字〔2016〕187号),江西省科技厅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全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管辖范围内含单价50万元及以上科研仪器(涉密及不宜公开的除外)的相关单位、部门。
二、评估内容
评估主要内容包括管理单位、部门制定开放共享制度、上报及公开仪器信息情况、网络服务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与激励措施和开放共享服务业绩等方面。
三、绩效评估
省科技厅委托江西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大仪办)负责承担具体绩效评估工作。省大仪办组织由江西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推荐产生的专家组,对管理单位开展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四、奖惩措施
省科技厅根据评估结果,对获得合格以上的管理单位给予表彰及后补助奖励,对不合格的管理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采取停止管理单位新购仪器设备、在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时不准购置仪器设备等方式予以约束。
五、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部门(管辖范围内含单价50万元以上科研仪器的)于2017年11月27日前提交江西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估申报表(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服务合同、服务委托书和服务收费发票等复印件),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大型精密仪器共享服务中心。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袁恩
联系电话:0791-87119393,13397917681
地址:江西中医药大学实验楼C座1楼
邮箱: 1264383988@qq.com.
附件:1、江西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估申报表
2、江西中医药大学50万元以上大型科研仪器汇总表
科研处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