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赣发改办高技〔2018〕113号文件精神,江西省发改委将开展2018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所在产业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和《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赣发〔2017〕6号)所明确的范围,能为解决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提供关键共性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2.拟申报中心的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中心拥有的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主持或承担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或行业标准、或拥有1项以上发明专利,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二、申报流程
1.各部门、各单位请对拟申报平台的领域、基本条件及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择优推荐。
2.建设方案编制提纲、现有平台的基本情况填报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
3.请将推荐申报文件、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见附件3)和通过院部审核的建设方案等纸质材料一式2份,以及电子版1份(附表用Office Excel格式),于2018年9月21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潘玲玲
联系电话:0791-87118826,18970884721。
附件1.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方案编制提纲
2.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现有平台基本情况表
3.2018年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