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 2021年江西省科技特派员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江西中医药大学科研处 发布日期:2021-03-13 浏览:

 

关于转发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 2021年江西省科技特派员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校属(附属)各部门、各单位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日前下发《关于开展 2021年江西省科技特派员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对象

凡从事农业农村科技工作、有意愿加入科技特派员队伍的科技人员。2019-2020年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科技特派员,不作为2021年科技特派员申报推荐对象。上年度已为省级科技特派员的,需再次申报推荐,才能继续作为2021年省级科技特派员确认对象。

二、申报推荐条件

1.从事热爱农业农村科技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1年7月后出生)。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自愿加入农业科技特派员队伍,自觉服从科技管理部门和派出单位的工作管理,无不良记录。

2.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知识传授、信息传播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运用多种手段、途径传播和推广新技术,宣讲科技和农业新政策。

3.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学历,从事农业科技工作3年以上。

三、创新创业和科技服务方式

每位科技人员限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一种申请推荐。科技特派员在对接开展创新创业和科技服务过程中,除按需选派定向科技服务外,也可以自愿揭榜形式,对其他需求对象的科技需求进行揭榜服务。

(一)个人科技特派员

根据一般需求榜单表,以个人身份与需求对象对接签订协议,以“1人+1(或几)需求主体”模式,开展创新创业或科技服务。

(二)科技特派团

根据重点需求榜单表,在团队负责人的组织协调下,以团队与某一县域某一主导特色产业的需求对象对接签订协议,以“一县一产业一团”模式,开展创新创业或科技服务。

  1. 科技人员可根据自愿和互相选择原则,跨单位、跨学科自愿组建团队。团队设负责人1名,可由团队成员商定,原则上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团队人员原则上不超过7人(含团队负责人)

  2. 团队成员的专业技术领域,原则上需涵盖需求对象所需的技术需求领域。

  3. 每位科技人员申请加入的团队不超过3个。

  4. 每个团队服务县(市、区)产业,原则上不超过2个。

四、申报推荐程序

(一)科技人员自愿申请

1.符合申报条件、有意愿成为个人科技特派员的科技人员,根据一般需求榜单表,结合本人工作情况及擅长开展科技服务的领域,填写《2021年江西省科技特派员意向表》(见附件1),经学校审核同意盖章,报至意向服务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符合申报条件、有意愿组建科技特派团的,根据重点需求榜单表,由团队成员填写《2021年江西省科技特派员意向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重点审核申请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报至团队负责人;再由团队负责人填写《2021年江西省农业科技特派团意向表》(见附件2),经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重点审核团队负责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报至意向服务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二)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审核推荐

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重点结合科技服务需求榜单表,对科技特派员(团)意向表进行审核,推荐服务本县(市、区)的科技特派员(团);对申报但未能对接上需求对象的科技特派员(团)一并汇总,形成个人科技特派员汇总表(见附件3)和科技特派团汇总表(见附件4), 报至所在设区市科技局。其中,重点需求榜单表中的每个县(市、 区)产业,限推荐1个科技特派团。

(三)设区市科技局审核汇总推荐

各设区市科技局对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填报的个人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团进行审核汇总,对有意愿成为科技特派员但未能对接上需求对象的、有意愿成为科技特派团成员但未能对接上团队等情况,进行适当协调调剂,形成设区市个人科技特派员汇总表(见附件3)和科技特派团汇总表(见附件4),推荐报至省科技厅。

(四)省科技厅确认

省科技厅按照精准对接、双向选择原则,对各设区市填报的个人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团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对有意愿成为科技特派员但未能对接上需求对象的、有意愿成为科技特派团成员但未能对接上团队等情况,进行适当调剂,提出2021年省级科技特派员确认名单。

未能确认为2021年省级科技特派员的,将作为科技特派员备选人员,纳入科技特派员备选库。省科技厅后期将继续组织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征集更新科技需求,开展对接科技服务。

  1. 有关事项

    一)时间要求

意向科技人员填写《2021年江西省科技特派员意向表》(见附件1),意向科技特派团填写《2021年江西省农业科技特派团意向表》(见附件2),并于2021年3月18将以上材料纸质稿(一式两份)、电子稿报送至科研处

(二)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农业科技人员申报科技特派员的组织动员工作,农业科技人员及时与县(市、区)需求对象对接,按时填报审核报送意向表。

 

附件:1.2021年江西省科技特派员意向表

2.2021年江西省科技特派团意向表

  1. 2021年江西省科技服务重点需求榜单表

  2. 2021年江西省科技服务一般需求榜单表

     

 

 

 

科研处    

2021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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